忘不掉的那十年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口拾叁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林锦程,《忘不掉的那十年》这本林锦程,都市日常,都市 的标签为都市日常,都市并且是林锦程,都市日常,都市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89章 2011(十五),写了19.6万字!

一、作品介绍

《忘不掉的那十年》小说是网络作者口拾叁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林锦程。主要讲述了:曾经觉得十年很长,遥不可及,回过头看,不过弹指一挥间,尽管许多人许多事都已经远去,但是却不能被时间冲淡,反而越来越清晰。那些欢笑与泪水,汇聚在一起,便是人生。...

二、书友评价

和程淼复合吗?复合我会高兴,因为程淼是个好女孩。不复合就变成了遗憾,毕竟人与人之间感情总是这样,不能强求

三、热门章节

第59章 2010年(三十四)

第60章 2010年(三十五)

第61章 2010年(三十六)

第62章 2010年(三十七)

第63章 2010年(三十八)

四、作品试读

2009年7月,我从长沙的一所大学毕业了。

我叫林锦程,虽然别人都觉得我很帅,但我自认为我很普通。

很奇怪,对于身边的人那种无法自拔的伤感与不舍,我没有办法感同身受,我不难过,也不感伤,甚至还有些兴奋。

因为我终于可以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了。

毕业所带来的感伤大部分是来自于即将面临的分别,我没有这种感觉,因为我最好的朋友都留在了这个城市。

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概率,是因为我的朋友就两个,于浩和刘强。

四年的大学生活对于我来说只能用平淡来形容,甚至是有些乏味,回过头看去,只有踢球的时候打过的几次群架和学校旁的烧烤摊回忆起来还能有些色彩,其余的都不大记得了,我学的是水利工程,当初填报专业的时候不知道是干嘛的,以为是收水电费的,别人说工科专业好找工作也就报了,四年之后我总算知道了这个专业是干嘛的,但也仅此而已。

很幸运,在上届毕业的一个师哥的推荐下,我留在了这个城市,进了一家在全国都排得上号的国企施工单位,虽然面试的时候专业问题是一个都没答对,估计面试官看我顺眼,莫名其妙的就给录取了。

由于毕业前就已经签好了单位,所以这段时间我并不算太忙,学院组织了三次散伙饭,我只参加了班里的那次,系里的和院里的我都没去,觉得没啥意思,我很确定走出这个校门之后我不会记得他们,当然,他们也不会记得我。

大学的四年里,我和寝室的几个哥们儿相处得都还算不错,他们三个都是北方,无一例外的都选择了回老家,虽然平时不大能玩得到一起,我一直觉得学工科的很无趣,至少我认识的几人都是这样,但是总归是没有什么矛盾,出于对毕业的尊重,每一个离开的我都去火车站送了,望着一个个随着火车远去的背影,让我想起四年前和父亲坐着火车来到这个城市的情景,难免感慨万千。

现在寝室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突然冒出了一个自以为很酷的想法,带不走的,那就烧掉吧,一股脑的拿到厕所里一把火烧掉,借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瞬间就着了,烟熏火燎,眼泪就这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我笑了笑,也算是为这个没什么好留念的大学生活哭了一回,只是火势超出了我的预期,这些燃烧起来的书本似乎比我更加兴奋,幸好宿管阿姨即使赶到,大热天的跟我一起灭火,差点打电话报警。

在寝室里面放火自然不能算是一件小事,我被叫到院学工组谈了整整三个小时的话,过去的四年我在这个办公室里呆过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超过半个小时,最终学工组的老师出于仁慈,还是决定放过我了,毕竟一个已经毕业的人也没啥好追究的了,他们再也扣不了我的学分,于是让我交了200块的罚款这件事就算是了了。

宿舍是不能再住下去了,那就搬吧,好在单位提供宿舍,也不算是什么难事。

刘强是会计专业的,于浩的国贸专业的。

这两个专业在这所农业大学里面算得上妥妥的边缘专业,从就业情况就可以看得出来,两人在离开学校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好在各自的家庭条件都还算不错,刘强的父亲是做生意的,于浩的父母都是公务员,家底还是有那么些,暂时不用为生计发愁,两人合租了一间房子,小子日过得恩爱且潇洒。

于浩和刘强整天闲得没事做,隔三差五的就叫我去找他们喝酒,不过这事,我也很乐意奉陪,因为每天下班我也跟他们处于差不多的状态。

我们三人都有着共同的爱好——踢足球,也正是这个爱好让我们成了好朋友。

我们也曾尝试过一起努力,考研,考公务员都试过,只是每次坐在自习室不超过半小时,战场就已经转移到了操场上,以至于考完之后连成绩也懒得查,查了也是白查。

于浩有个女朋友,算是一个另类,人长得漂亮不说,成绩也很好,考上了北方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这一度成了我和刘强耿耿于怀的事情,我们开始怀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到底还有没有可信度。

对于于浩的女朋友,刘强一直是嗤之以鼻的,用他的话说就是为什么于浩不高不帅还能有个这么好的女朋友,而他只有反反复复被不同的女生拒绝的命运。

我对这件事倒是不以为然,原本也没奢望能有个女朋友,当然不是我不喜欢女的,我不仅喜欢女的,而且喜欢美女,曾经还暗恋过一个女生暗恋了五年,只是从小到大略显拮据的家庭成就了我与生俱来的自卑,每每看到自己喜欢的女生总是习惯性的躲的远远的,喜欢也就只能是喜欢,与任何人无关。

与其说是自卑,我更愿意把这件事归结为遇见的女生不够优秀,没有让我义无反顾的冲动。

今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来他俩的出租屋里喝酒,喝着喝着于浩就哭了起来,咬着牙说道:“妈的,我被甩了!”

我和刘强都是一脸的惊讶,这才刚毕业几天就分手了。

“没事,至少你还拥有过,你看看我们俩,你算是幸福的了!”,刘强说着说着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当然不是感同身受,只是回忆起自己那无数次被拒绝的惨痛的经历。

酒精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触发人的潜意识。

“要不你再哄哄,女人嘛,哄哄就没事了!”,我对于浩说道。

“哄?!妈的她都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今天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那男的还把电话抢过去跟我说了两句!”

“哈哈,你没有祝他们幸福吗?”

“滚!”

于浩是真的伤心,不管是挂科还是公务员落榜我都没有见他这么伤心过,当然这几件事好像不能放在对等的位置上来比较。

换作在学校的时候,我们三个估计撸起袖子就找那男的干架去了,只是现在天远地远,纵是满腔热血也只能是无疾而终。

“妈的,老子要找工作,等挣了钱让她后悔!”

于浩抬起手,擦了擦眼泪。

“哈哈,还是喝酒吧!喝醉了就没事了!”

大概是于浩的悲伤大过了自己,抑或是现在大家都成了孤家寡人,刘强从自己的苦闷中走了出来,不过对于找工作发财这事,他已经懒得去想了。

我知道这厮纯粹就是幸灾乐祸。

“你笑个屁啊,好像你比我好多少似的!”

于浩举起一瓶酒一口气给干完了。

年轻的时候失恋带来的悲伤总是短暂的,因为大家觉得都还有漫长的未来,一切都还有改变的可能,有无尽的空间。

随后的时间里,我们就一直喝酒,一直抽烟,这是我们的习惯,只要还能完整的吐出一个字那就算还没喝醉,如果不喝醉,还喝酒还有什么意思呢?

也不知道持续到凌晨几点,我忘了,反正后面我们三个都躺在地板上睡着了。

“操!”

我骂了一句,抽了一晚上的烟让我觉得喉咙隐隐有些生疼,窗外照进来的刺眼的阳光告诉我,上班迟到了。

这他妈可是件大事,往小了说挨一顿骂,往大了说,可能就直接把工作给丢了,刚进公司就这么肆无忌惮无疑是一项重罪。

我爬起来,像一只狗甩掉身上的水一样摇了摇头,踢了踢身边还睡得像死狗一样的两人,说了一句“我走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回应。

小说《忘不掉的那十年》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