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京小记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晨亭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赵晓晨,《芙京小记》这本赵晓晨,现言脑洞,现代言情,幻想言情 的标签为现言脑洞,现代言情,幻想言情并且是赵晓晨,现言脑洞,现代言情,幻想言情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44章 日记1,写了9.4万字!

一、作品介绍

《芙京小记》小说是网络作者晨亭的倾心力作,主角是赵晓晨。主要讲述了:赵小姐因为工作原因来到了芙京,就此开始展开了一段奇妙魔幻的人鬼故事。每一只鬼的身前都有一段往事,每一段往事都随着这只鬼的诞生而尘封。...

二、书友评价

作者大大的书籍还在推荐中,读者很喜欢这本书,但是还没有评价哦!

三、热门章节

第9章 流浪兄弟4

第10章 流浪兄弟5

第11章 流浪兄弟6

第12章 小猫

第13章 坏女孩1

四、作品试读

2月20日 天气晴

原来楼下花坛里的那个小鬼就叫轩轩,他的哥哥是张亮,前几天还叫我写祝福保佑他的那个人来着。

要是张亮知道轩轩已经不在了该怎么办呢?

哎,心里面有点小难受。

赵小姐的楼下花坛挖出了一具尸体,警方调查过后,就封锁了消息。

赵小姐上班后,楼下的大妈大爷们依旧过着他们的小日子。那些皑皑白雪开始消融,混浊着地上的泥泞,沾上他们的裤脚,有时候,他们就会抱怨着自己,也玩笑别人。

他们斑驳的发丝,在渐来的春日里,像极了发黄干枯的芦苇,在微风中微微颤抖着。

赵小姐那天上楼,刚巧就看见警察拎着一堆袋子走了。

赵小姐又看见那个经常蹲在花坛里的小男孩。那时他呆呆的,举着自己齐腕断掉的小手,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一具尸体从自己钻出的黑土下挖出、抬走。

赵小姐咽下一口痰:不愧是鬼,遇到一具自己脚底下挖出的尸体这么淡定。

赵小姐那几天总是睡不好,虽然她不害怕鬼,但她还是怕尸体的。

事情没过多久,就没消息了。

只是后来下班路过的时候,听见几位大妈在闲聊,才知道那是具小男孩儿的尸体,可能就是八九岁的样子。

赵小姐没看见尸体是什么样的,但她光是想了想,想到那只小小的腿骨,被流着口水的黄狗叼着,浑身就打了个冷战。

赵小姐忽然想到,楼下花坛还呆着的那个小鬼,好像就是八九岁的样子。

嘶~

赵小姐觉得自己身边顿时阴风阵阵。

开春的时候,赵小姐特地去了附近办的一个庙会。虽然赵小姐知道那个东西,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暖用,但人嘛,总得求个心安,才会觉得自己有安全感。

到庙里的山路,一路上摆满了买香的小摊。赵小姐被推挤着,随着乌泱泱的人头,费劲的往山上攒动。

赵小姐看着一堆一堆的小年轻们,在人群里互相搀扶,心里酸死了。

切,又不是柠檬熟透的季节,干嘛到处传播味道嘛。

等好不容易到了庙里,看着入口的那一顶大鼎,里面插满的层次不齐、长短不一高香,陷入了沉思。

这香,是选大的好呢,还是小的好呢?

最后赵小姐紧咬牙关,忍痛买了根普通的香。

上完香,赵小姐觉得自己好像不逛逛都亏死了,于是就四处逛起来。寺庙是建在一座山上,据说这座山上曾经埋着一个古代的皇帝。那座寺庙就建在皇帝的墓上。

赵小姐表示不相信。

要是真有古墓,那座山上还不得被翻了个遍。

庙里古树森森,泥土被积雪浸润的松软。青砖上长着浅浅的青苔。这个时候,有些黑色甲壳的小虫子在地上爬。

赵小姐心情愉悦,慢悠悠的逛到一颗挂满红绸的大树下。树下有很多人,很多人手上也拿着红绸,虔诚庄重的挂上去。

赵小姐不想花钱,就兴致勃勃地看着那些飘飘的红绸,上面写的无非是一些很常见的祝福话语。赵小姐却看得津津有味。

赵小姐看见一条红绸,眼前一亮——原作比翼双飞客,话道情衷枝连理。

天哪,好文采啊!怎么会有这么有文采的人呢?

赵小姐顿时觉得自己也诗兴大发,自己的手指跃跃欲试,这时候扫兴的发现,自己好像配不上那条高贵的红布。

哎......

赵小姐垂头丧气,继续看着书上的祝福。肩膀被冷不丁的拍一下。

赵小姐吓一跳,回头瞪着那个吓到她的男人。

男人剪着贴头皮的寸板,脸上憨厚的笑容,让赵小姐觉得他有点傻。

男人憨憨的干笑两声,先是给赵小姐道歉,说自己吓着她了,很对不起,随后又问,能不能帮自己写一条祝福挂上去,自己不认识字。

赵小姐热心肠,立马答应。

男人把手里的红布给她,赵小姐和他来到小摊上,赵小姐拿起中性笔,问:“大哥,你想写祝福谁的话啊?怎么祝福?”

男人不好意思的挠头,黝黑的手指和头皮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说:“我想写给我弟弟轩轩,祝他平安健康,学业有成。”

赵小姐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好,那就写——祝弟弟轩轩平安健康,学业有成。”

“别别别,别写弟弟。他现在不是我弟弟了......”。赵小姐“啊”了一声,男人有些不好意思,马上又补充:“还有,能不能再写上,祝他快快乐乐。我已经三年没见过他了,虽然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但我还是想祝福他。”

“当然可以。”赵小姐说完,顺手就在后面填上:快快乐乐。

“你写得真好。”男人夸她,

赵小姐把写好的红绸递给男人,男人仔仔细细的把红绸系在书上,打了个漂亮的结。

等男人把事情忙完,赵小姐就和男人闲聊起来。

赵小姐很好奇,为什么男人说轩轩是他的弟弟,又不是他的弟弟的呢?

男人自卑的低下头,声音一下子小了很多。

“我、我不是他亲哥哥......我坐牢之前,他是我捡来的;他现在,应该被收养、过的很好吧......”

赵小姐一愣,男人见状,更是把头埋得更低了。

赵小姐绞尽脑汁,问:“那你现在想见他吗?”

“啊?”男人诧异的抬起头,看着赵小姐。

赵小姐的眼睛很明亮,他好像没有在那里面看到习以为常的鄙夷。

男人感激的冲赵小姐一笑,腼腆的抿着嘴说:“我还是算了吧,毕竟我这么糟糕,他说不定也不想记得我。我还是......还是不要去教坏他了......”

赵小姐长长的哦一声,然后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别的来。

男人说,他在狱里学了点手艺,虽然现在还没有地方肯要他,但他相信,他肯定能找到一份工作的。

赵小姐冲他竖起个大拇指,比到他面前说加油。后来赵小姐要走了,男人跟她说了很多句感谢,弄得赵小姐觉得自己特别不好意思。

男人祝福赵小姐,未来的生活安康,万事顺心。赵小姐笑着说:“你也是。”

赵小姐不禁想:在另一个地方待很久的人,刚融入这个社会的时候,都是这么单纯的吗?赵小姐想着男人老实的笑脸,觉得这开春的阳光都暖融融的。

一路上,赵小姐都在想这个事。她知道男人的母亲从他很小就离开了他,父亲也没怎么管他。家里很穷,初中没上几天学就辍学了。从那以后,他就渐渐开始偷东西,以维持自己离家出走的温饱。

嗯......轩轩......

赵小姐不禁开始好奇这个小孩子。按照男人的说法,这个轩轩也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所以被他捡到后,就和他一起生活了。现在算起来,轩轩应该有十二岁了。

轩轩。

赵小姐走过花坛,嘴里呢喃着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真希望轩轩还记得他有一个那么好的哥哥。但张亮不希望轩轩记得他。赵小姐深深的叹口气,看着零散亮起灯的老小区,慢悠悠的走进去。

“姐姐你等等!”

赵小姐忽然听见有人在喊她。她疑惑的四处张望,最后视线停留在不停蹦跶的小鬼男孩身上。下一秒,她把视线移开,装作什么也没看到,冷静的走过,上楼去了。

“姐姐、姐姐你看看我......”

身后的小鬼男孩站在花坛边,不停的拍打着空气,像是有一堵看不见的墙,只能焦急的不停呼喊着赵小姐。

赵小姐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小鬼男孩还想要走出花坛。直到赵小姐家的灯亮起来,小鬼男孩才带着哭腔喊:“我就是轩轩......”

赵小姐头上冒着冷汗。刚才在外面差点就露馅了。要是被什么厉害的鬼啊、怪啊之类的,知道自己能看得见它们,自己这条小命说不定就完了。

赵小姐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在厨房煮了碗面。老鬼太太在她身边喋喋不休:“你今天出门又忘拔插头了,我孙儿的房子着火了怎么办?你出门前能不能对家里上点心,房子里乱的和狗一样,你什么时候收拾一下啊......”。

赵小姐嗦着面,跟老鬼太太不停的打哈哈。

老鬼太太气急败坏,又要抄起不存在的扫帚打她。赵小姐耸肩,表示无所谓,随后耳边又响起老鬼太太的骂骂咧咧。

赵小姐洗完碗,去阳台收衣服的时候,不经意的朝花坛瞥了一眼。

夜色浓重,她也看不清下面怎么样。

赵小姐心里觉得有点不舒服,提醒自己,现在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

小说《芙京小记》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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